道华工程·十大经典案例

裁决书

1.中山别墅工程纠纷,道华律师为总包追回工程欠款及违约金超1亿元

广东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与中山市汇德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建筑总承包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地下室建筑工程交给总包工程公司承建,暂定合同价款为6500万元。合同签订后,建筑工程总公司全垫资,如期开工,完成涉案工程建设全部主体结构封顶。然而,当总包工程公司向房地产公司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却惨遭开发商绝拒,总包公司被迫停工。事后了解到,开发商已严重资不抵债,欠付债务超十亿。总包工程公司累计完工工程已超4900万,却分文未收,总包公司面临巨额债务危机。

道华邹俊岳律师接受总包公司委托后,诉前研判精准把控本案争议焦点,提前介入商事谈判,固定证据,确认工程量及违约责任,完善证据链后再行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工程款获得全额支持,工程违约金以4900万为基数按照年化30%计算,工程保证金500万按年化24%计算利息,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利益最大化。

仲裁裁决后,道华律师全程参与商务谈判和项目债务重组,历经三年最终为总包公司追回4900万工程垫资款、6000万巨额工程违约金、保证金及其他等总计超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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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

2.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纠纷案件,调解结案快速追回欠款超千万元

广东铧美园林公司承接高州市两个重点开发楼盘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由于项目未保留主要签证单据及施工凭证等关键证据,且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量确认,工程质量也存在瑕疵等重大争议,开发商和总包以此为由严重拖欠工程进度款超1400万元。委托人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隋律师担任委托人代理人,经过团队综合研判,定制解决方案,快速财产保全超1400万现金,并采取实地搜证,起诉立案,工程鉴定等多项法律措施,最终迫使开发商及总包主动与委托人妥协谈判,从道华工程律师接受委托到工程款全数到账,免除全部保修责任,高效圆满解决纠纷,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普法宣传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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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

3.幕墙施工工程纠纷,起诉谈判促成和解,业主方付清工程款780余万

2014年3月28日,总包沈阳某公司中标深圳某控公司发包的深圳湾某项目二区幕墙工程(6、7、8、9栋)(以下简称案涉工程),中标总价2.7亿元。

2014年9月10日,沈阳某公司与委托人签订《单项工程经营》协议,约定沈阳某公司将其从深圳某控公司处承接的案涉工程转包给委托人,并约定委托人就案涉工程自负盈亏,不因结算价格变化及案涉工程盈亏状况而变更管理费数额。委托人针对承接的案涉工程随后全垫资投入建设工程中,2019年12月10日,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确定,案涉工程审核造价全部完成,共计2.5亿元。2022年11月15日,总包与委托人对全部工程款项2.5亿元进行核对确认,亦确认2.5亿元中包含三部分款项,分别是材料款,劳务款(含质保金)以及管理费元,目前尚有7807447.86元未予结算完毕。

因总包自身涉诉案件众多,资不抵债,将很大概率导致回款困难,委托人多次自行沟通无果,找到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在全面梳理证据材料的基础上,通过与业主及转包方多次斡旋协调,最终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委托人足额收到全部被欠工程款,有效降低各方损失、维护各方多年来的合作关系、促成各方共赢的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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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判决书

4.成都建设工程纠纷,道华律师成功为承包人追回工程款及违约金超500万元

2014年12月29日,深圳某厨房公司(下称“厨房公司”)与成都某置业公司(下称“置业公司”)签订了《某酒店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厨房公司为置业公司提供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合同签订后,厨房公司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又陆续签订了多份补充协议,2017年8月,主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2019年4月,补充协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厨房公司就此分别移交了结算资料置业公司为拖延付款,通过多份函件提出结算争议,拒不签署结算协议书。双方就此僵持两年有余,厨房公司垫付的资金长期未能收回,入不敷出,面临巨大债务危机,各项业务出现崩盘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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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纠纷,异地办案成功破局,仲裁央企付清工程尾款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某支线工程某劳务工程(以下简称“案涉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某铁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4月,中国某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八局”)将案涉工程分包给委托人。2020年3月,案涉工程全线贯通,委托人施工任务全部完成,总结算款金额约795万元。

工程竣工后,经由委托人多次催促支付工程款,八局仍未予以支付,严重影响了委托人日常经营,导致委托人没有钱支付给下游材料商以及工人,委托人已被材料商与工人起诉,所有账户被冻结,已处于濒临破产的时刻,道华工程律师团临危受命,第一时间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同步完成财产保全,凭借充分的诉前准备以及十五年工程纠纷实战经验,一揽子解决委托人在案涉工程所有款项争议,经长沙仲裁委裁令,央企八局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委托人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维权成本,全面挽回委托人经济损失,解决了委托人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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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6.大型厨房设备安装工程纠纷案件,追回拖欠工程款超300万及违约金52万,驳回开发商反诉请求

2017年1月19日,深圳市某某厨房公司(下称“某厨房公司”)与韶关市某置业公司(下称“某置业公司”)就“韶关某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某厨房公司承包了酒店厨房设备的采购及施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又陆续签订了多份补充协议,最终暂定总价1000余万元。2019年4月份涉案项目移交验收通过,某厨房公司于同年6月份移交结算资料,而某置业公司于2019年9月份起多次发送质询函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称设备尺寸与约定不符且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扣除部分款项,以此为由拖延办理结算。双方就结算事宜发送往来函件将近三年,对结算金额存在重大争议。这三年亦是新冠疫情的三年,某厨房公司在外业务遭受重大影响,而承接的工程需大量资金流动,某置业公司拖欠的巨额工程款无法收回,使得某厨房公司资金链条出现断裂情形,各项业务险些崩盘。后某厨房公司全权委托道华工程律师团处理追索工程款事宜,道华律师凭借十余年工程纠纷案件的诉讼经验,经过综合研判定制解决方案,快速立案后申请保全,并通过实地考察超额查封某置业公司名下不动产,最终历经一审判决、二审调解,成功为某厨房公司追回全部工程款项及利息,亦成功驳回开发商全部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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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7.汕头重大疑难绿化工程纠纷,代理二审成功改判,410万工程款获法院全额支持

珠海某绿化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绿化公司承包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一路段的绿化种植工程,案涉工程于2019年4月13日全部竣工,次年,某房地产公司确认工程总造价为7060000元,根据合同约定应于2020年6月11日前支付完毕剩余全部工程款。但经绿化公司长达四年的催款,其始终未按时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甚至不再回复任何消息。“拒签结算单、报批审核价久久未得到回复、工程项目量和价存在异议...”对于该笔被拖欠四年之久的工程款绿化公司深感疲惫,辗转多方经介绍后选择道华工程律师团助其解决难题、摆脱困境。

汕头一审法院以未结算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道华工程律师团在对方否认结算总价且未经鉴定的情况下,经过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依法改判 410万工程尾款及利息获得全额支持,办案能力及专业技能获得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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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8.拖欠七年装饰工程纠纷,道华律师成功破局,追回全部工程款违约金

2014年9月16日,委托人承接福建某建筑公司(总包)承包的惠州某楼盘及配套学校精装修工程,工程总造价超400万元。委托人在工期内全垫资完成上述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总包却以委托人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以及无法再进行垫资为由将委托人全部清场,针对委托人报送的结算材料始终置之不理。

因委托人无数次要求付款均以未办理完成结算为由拒绝,委托人最终于2021年11月找到道华工程律师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程款结算问题。道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固定证据,最快速度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总包作为被告拒绝出庭,并且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称案涉工程并未办理完成结算,并且认为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其与发包人之间仍然存在结算问题并且目前针对工程仍存在结算争议。

人民法院针对被告书面答辩要求委托人进行明确回复,针对该答辩意见,道华律师以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已经接受委托人的结算材料并且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避免工程再次陷入鉴定困境,最终惠城区人民法院支持了道华律师的全部意见,判决被告按照委托人报送的结算金额进行支付,连同利息一并进行支付,并且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告也并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道华律师快速跟进执行,最终成功帮助委托人解决困扰7年之久的结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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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9.建设工程设备租赁纠纷,总包方拒付设备租赁费,道华律师成功促成调解,为委托人挽回超百万损失

2020年12月18日,委托人深圳市某实业公司与广州某科技公司(工程总包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委托人将整套智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备租赁给总包方的两个工程项目,总包方拖欠租赁费及延期使用费达百万元。由于案涉合同在租赁费用支付约定“背靠背条款”,总包方遂以业主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向委托人支付租赁费用。本案“背靠背条款”本案存在巨大争议,一年来委托人多次与总包方沟通结算事项均无果,遂全权委托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追讨租赁费用等款项。道华律师代理后凭借十五年诉讼经验并经团队研判后,迅速制定仲裁方案,向广州仲裁委申请立案并采取财产保全等多项法律措施,因“背靠背条款”在实务中存在争议,本案仲裁裁决经仲裁庭开庭审理后三次送审未决,最终在道华律师的努力下促成对方当事人与委托人进行谈判。经道华律师全程主导并制定周详的谈判方案后赴广州仲裁委线下调解,从接受委托至回款共用时五个月,超委托人预期快速回笼资金110万元,高效圆满解决纠纷,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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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书

10.电力设备工程造价争议纠纷,全面胜诉,判决按预算表支付工程款,无需鉴定

2022年7月3日,委托人(承包人)承接粤某通公司电柜安装施工工程(下称“案涉工程”),因案涉工程属于紧急抢修工程,委托人与粤某通公司未正式签订书面工程合同,仅仅通过微信沟通过施工明细及造价,施工完成后,粤某通公司以双方未确定工程总造价为由,拒绝按照施工前委托人的报价履行付款义务。

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接受委托后,通过实地考察、证据收集、梳理案件事实等大量前期工作,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庭审中,因本案双方对工程量及总造价存在重大争议,粤某通公司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凭借前期固定的有利证据、从基本事实、法律关系、过往判例结合十五年疑难工程纠纷解决经验,充分为委托人完成举证、质证,并在法庭辩论中据理力争。最终,在道华律师的努力下,法院采纳案涉工程无需经过鉴定程序,判令被告按照我方委托人主张的预算表确定工程总价!委托人在道华律师介入两周内,拿到胜诉判决,并快速调解收到被告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高效圆满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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