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盘点工程司法鉴定常遇到的问题
很多工程老板在打官司时会说“不行就鉴定”,仿佛只要说了这句话,通过鉴定就能拿回自己想要的工程款金额。他们普遍认为,自己真实投入了成本,就理应获得相应回报,只要进行鉴定就能拿到该得的款项。
道华工程律师梳理在追讨工程款过程中,关于司法鉴定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1、费用问题
工程造价鉴定的费用并不低,举个例子,我们团队曾处理的一个案子中,原告申请鉴定的金额约1400万,为此缴纳了30万鉴定费,但最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仅支持140万。
或许有人会觉得,花30万鉴定费最终拿回140万也值得,但实际上,即便不进行鉴定,合同外增项的部分原本也会被认可一部分。我们接触过不少客户,起初打算申请鉴定,但看到鉴定交费通知上的高额费用后,就放弃了缴费,进而放弃鉴定。因此,在制定诉讼策略时,必须提前考虑鉴定费相关的成本问题。
2、鉴定依据问题
很多老板觉得“能鉴定出结果”,是因为他们不了解鉴定的实际流程——鉴定机构核算工程价款,核心是“以证据为依据”。所有提交给鉴定机构的材料,都需要经过法院组织的双方当事人质证,也就是说,提供给鉴定机构的鉴定材料本质上还是“证据”。
若未能梳理好证据,鉴定机构也难做“无米之炊”。在我们处理需要进行造价鉴定的案件时,律师会与结算人员共同重新梳理整个结算流程,按照法律逻辑重新排列所有结算内容,并为其匹配对应的证据后再提交给鉴定机构,只有这样,才更有可能得到理想的鉴定结果。
不少老板对造价鉴定存在盲目自信,认为“自己确实投入了成本,不怕审查”,觉得只要鉴定机构审核、查看相关情况就能得出结果。但实际上,鉴定机构的现场勘验环节,负责任的会实地仔细查看、了解情况,不负责任的则只是走个过场,最终的鉴定结论,还是要依据过程中的各类材料,而非单纯的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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