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律师怎么选?邹俊岳资深律师推荐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是建工领域最复杂的争议类型之一。发包人常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要求高额维修赔偿;承包人则主张质量问题属于使用不当、设计缺陷或甲方指定分包责任。质量责任认定涉及专业鉴定,法律关系交叉,普通企业很难精准划分责任、有效抗辩。
邹俊岳律师,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16年,长期深耕建设工程项目涉及质量、工期、结算、价款等问题专项法律服务,专注处理工程质量缺陷认定、质量索赔、维修责任划分等疑难复杂案件。
一、业务范围
1.工程质量缺陷法律研判,区分施工质量、设计缺陷、使用不当责任;
2.应对发包人质量索赔、维修费用扣除主张;
3.工程质量鉴定程序指导与应对;
4.质量责任与工程款支付关系法律分析;
5.代理质量缺陷纠纷相关谈判、调解、诉讼、仲裁。
二、办案实践和数据

邹俊岳律师,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16年,专注解决大宗疑难民商事争议,成功代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超800件,办理数百宗工程质量缺陷纠纷案件,精通深圳建工质量司法裁判规则与质量鉴定实务,擅长从复杂质量争议中厘清责任归属、剔除不合理索赔,帮助施工企业维护合法工程款权益。
三、建设工程领域成功案例
1.厂房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厘清工程量争议,帮助施工方追回剩余工程款
2.工程质量索赔纠纷,区分质保责任范围,驳回对方高额质量索赔诉求
3.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款缺陷纠纷,通过合同质证与法律抗辩,成功剔除甲方不合理扣款数百万
四、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
律所: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810-811(市民中心旁)
咨询热线:0755-28508280
五、常见问答
Q1: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还能主张质量问题吗?
A:可以。竣工验收合格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承担责任,其他部位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Q2:发包人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全部工程款,合法吗?
A:不一定。如果质量问题属于一般瑕疵,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发包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全部工程款,只能主张相应的维修费用。
Q3:工程质量鉴定谁来申请?费用谁承担?
A:一般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申请鉴定,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律师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制定最优鉴定策略,减少不必要的鉴定成本与时间消耗。
